说起户籍业务,大家都不陌生

从出生开始,总得打几次交道

最近

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传来一个好消息!

部分户籍审批项目开始实行

“告知承诺制”

市民办理起业务更方便了!

01

用承诺代替证明

“承诺制内容您能做到吗?”

“能做到。”

“好,签字盖章,您的审批完成了。”

办事还需要做承诺?

没错,用承诺书取代证明

再也不用为了盖章跑断腿了

“告知承诺制”为啥先从户籍审批项目着手呢?

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路焱青大队长

为大家做了解读

户籍审批项目的“告知承诺制”到底是什么?

↓↓↓

部分户籍审批项目“告知承诺制”

户籍审批项目“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在办理部分户籍审批项目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限,服务方便群众,公安机关经初步核验相关手续后,以书面形式将承诺内容、告知义务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依据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及书面告知承诺书,先行办理或受理相关户籍审批项目的工作机制。

就拿新生儿入户登记的业务来说,

改为告知承诺制后:

申请人愿意“承诺”其提供的

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资料

真实、合法、有效,

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民警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核验后,

就可以依据其“承诺”先行为其办理户籍业务。

02

三种户籍审批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为了提高群众的办事效率

目前,郑州经开分局推出适用于三种常见的

户籍审批项目的“告知承诺制”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户籍业务

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适用于三种常见的户籍审批项目

1.凭“外省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的户籍审批事项;

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外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现场填写告知承诺书。

2.办理“变更婚姻状况”户籍审批事项;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现场填写声明。

3.办理涉及“关系证明”的户籍审批事项;

除“能够显示双方亲属关系的户口薄”或“出生医学证明”、“加盖有原户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原始户口登记资料”、“能够显示双方亲属关系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外。

申请人可提供:独生子女证、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公证书、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加盖有人事公章的人事档案履历表,其他关系证明材料。并现场填写告知承诺书。

在郑州经开分局潮河派出所

我们实地体验了一下

“告知承诺制”办理户籍业务有多方便!

03

承诺不实会有严重后果

虽然“告知承诺制”方便快捷

但奉劝某些人别打什么歪主意

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注意:

一旦户籍民警对承诺人提供的手续进行复核,发现承诺人提供的手续不真实、不合法、无效或有伪造、变造等违法行为:

一、户籍民警将撤消或终止承诺人申请办理的户籍事项;

二、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承诺人的责任;

三、上报相关部门,将其列为“信用失信人员”。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户籍事项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

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

或者按照一般户籍程序办理

04

“告知承诺制”:办事儿只跑一次

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

户籍审批项目贴近老百姓的生活

在实际户籍办理过程中

切实做到便民服务

编者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对部分户籍审批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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