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名誉权案件播报

8月26日,杨紫[微博]工作室官博转发杨紫名誉权纠纷案的最新进展,并表示:“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并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2019年8月7日,被告史某琴因发布涉及杨紫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侵犯了杨紫女士的名誉权。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1日止在微博账号“网红趣闻”首页置顶发布致歉信,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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