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6月5日披露纪律处分决定,对ST创兴(600193)及其时任董事长翟金水、时任财务总监郑再杰、时任董事会秘书连福汉予以通报批评。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0〕4号)查明的事实,ST创兴内部控制存在缺陷。2018年4-12月期间,公司通过劳务采购款的名义向供应商转账,再由供应商转账至公司相关员工的个人账户,最终转账至公司部分员工及关联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薪酬、划转资金和报销费用,合计金额521.2万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多计资产628.57万元,占2018年合并报表总资产(更正后)的1.88%;多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2.41万元,占2018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更正后)的1.10%;多计收入739.75万元,占2018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更正后)的3.34%;多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2.41万元,占2018年合并报表净利润(更正后)的8.10%。对于上述会计差错,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更正公告。

上交所表示,公司以劳务采购款名义进行薪酬支付、资金和报销费用划转,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导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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