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税务部门的消息说,本月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截至1月20日,请企业务必做好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已享受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在本月申报期,应将当时暂缓缴纳的税款连同2020年第四季度税款一并缴纳。

企业如何缴纳

举个例子,某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00万元,营业成本1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5万元并选择延缓缴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00万元,营业成本50万元,其余季度无营业活动。这家企业应如何缴纳所申请的缓缴税款呢?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和验证码;

2.进入“我要办税”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

3.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根据企业类型选择申报方式;

4.选择税款所属期:2020年第四季度;

5.填报相关主表(A类)和附表;

6.进入主表(A类),在第四季度申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项目中填入本年累计金额;

7.进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8.点击“审核”;

9.点击“缴纳税款”,即可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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