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强调推动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综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康复服务效果。

据了解,社区康复服务是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并最终回归社会的重要途径。《规范》明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可设在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独立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同时,明确了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生、护士、志愿者等,并提出要对这些人员开展多层次的培训。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心理治疗、同伴支持及家庭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规范》提出,按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转介机制要求,规范服务流程,主要包括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与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及处置5项内容,其中功能评估与服务提供包括基线评估和过程评估两方面,涉及基本情况了解、心理社交功能评估、精神状况综合评估、社会适应能力评估等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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