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巴中高一女生失联7天后被发现溺亡,引起广泛关注。6月16日,巴中市第五中学唐校长回应称,该女生有显露出轻生念头。

据百姓关注报道,6月16日,死者的姐姐刘女士告诉记者,妹妹小宏2007年出生,在巴中市第五中学读高一,平时在学校住宿,自己和父母在广东打工,6月3日是父亲的生日,妹妹打电话给父亲祝他生日快乐,也给自己打电话提醒。

当晚,学校查房时发现妹妹失踪,家人立即赶回老家寻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0日,在三江镇一处河道中,一名钓鱼的人发现了小宏的遗体。当地政府、学校、警方多部门组成联合专办组。

6月16日,巴中市第五中学唐校长回应称,在调查过程中,小宏有显露出轻生念头。

“学生的意外伤害,这种事故,教育部是有专门的法令的,我们学校的态度也很明确,如果双方对这个问题不能形成共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只要这个事情后面判定学校是有责任的,我们学校绝不推诿。”唐校长说。

目前,学校在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主导下,正与家属沟通处理后续事宜。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16日,小宏的父亲刘先生介绍,6月3日晚,他接到学校班主任打来的电话,说女儿小宏可能出事了。家属多次尝试拨打小宏电话,都没有接通。

警方告诉家属,小宏于3日下午2点左右离校,曾在3日晚上给同学发送过信息,显露出轻生的念头。

小宏的姐姐刘女士表示,暂未发现小宏的手机,警方从小宏朋友处获得了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小宏于3日20时34分给朋友发了一则信息,其中写道:“对不起,请尊重我的选择。”

刘先生介绍,6月3日是星期六,学校会上半天课,小宏平常住宿,但学生周末可以向班主任申请离校,购买生活用品等,小宏有时也会到市里亲戚家居住。

刘女士表示,警方告知家属小宏系溺亡,目前家属还未同意进行进一步解剖尸检。刘女士说,妹妹性格开朗,家属希望学校对妹妹死亡一事给出合理的解释、合理的赔偿。

6月16日中午,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时新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公安机关已“排除他杀”,其余情况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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